今年9月前,55家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这只是为期三年的彩虹计划第一步,今年年内将把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
试点: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
本月初,市总工会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集中在楼宇、商业街、社区、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内,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23个。试点所覆盖的企业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其余为国有、合资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涉及商业、餐饮、食品加工、工业制造、医疗卫生、建筑施工、旅游服务、印刷、民俗旅游等行业。
市总工会还在55个试点单位中选出10家重点单位,其中包括德胜街道、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大兴区魏善庄开发区、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村、丰台区集美家具城、丰台区花乡、平谷区刘家店镇、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家政服务行业和房山区长阳镇。
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目前10家重点单位所在区县的街道、乡镇工会,正在进行搜集职工意见、筹备选代表等前期准备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将围绕建立协商主体、履行协商程序等重点环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年内面向全市推广。
目标:两年后75%以上企业工资协商
目前,北京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达到70%以上,工资协商达到60%以上。由市总工会等部门牵头的彩虹计划,目标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工资协商比例,计划到2012年,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协商比例要达到75%以上。
彩虹计划的核心就是根据行业特点,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围绕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主动依法开展协商要约行动,合理表达职工的集体诉求;以区域谈水平、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为目标,积极开展覆盖中小企业的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黄伟表示,工资协商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群体,尤其是30人以下的小企业。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RJ060
名词
工资集体协商
又称工资共决,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
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1.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原则。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资水平的确定应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水平,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
(2)平等原则。协商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享有平等的协商权利,应当互相尊重,认真倾听对方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的目的。
(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要注意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双方都要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不应过度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也不应仅着眼于职工的眼前利益,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工资水平的增降要随效益的增减而确定,同时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资成本率、分配关系和结构的调整,以及各自的承受能力等情况。
(4)和谐、合作原则。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当注意创造和维护和谐、合作的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2.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1)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变动幅度;(3)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4)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5)工资协议的修改、变更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工资协议生效的起止日期;
(8)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待遇有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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