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一般赠与的区别是:彩礼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而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
一、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要是当事人最终分手的话,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时没有结婚,那么就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只有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可以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情况则存在例外,如若受赠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则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均可以行使撤销权,除非受赠人本身没有扶养的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扶养义务就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才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另外,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三、未领结婚证彩礼如何退
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本质上是以未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赠予条件为成就,赠与未实现,彩礼仍然属于赠与方财产,那么受赠人即有义务返还赠与物。因此,给付彩后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直接向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对方拒绝不退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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