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和私闯民宅的区别是侵犯的对象不同,因为非法搜查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而私闯民宅只能针对别人的住宅。另外,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之外,其他普通的法人组织并没有对民众进行搜查的这种权利,国家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搜查令才能依职权进行搜查。
一、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不得无故损坏被搜查人的财物。对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情况,不得泄露。
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公民包括什么人身自由权
公民人身自由权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和限制的权利;
2、与人身自由有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是指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名誉、姓名、肖像等权利;
3、公民的房屋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通信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信件、电话、电信等通信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5、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和居住的场所不受非法侵犯和搜查。
三、派出所能处理私闯民宅吗
如果是执行公务是可以的。执法人员要强行进入公民私人住宅时的特别情况就是公民在从事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聚众赌博、交易毒品、暴力侵害等活动。而且,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执法人员必须穿着制服,要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宅进行搜查,还得有搜查证。如果没有符合以上的要求,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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