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户口政策
根据天津市中考政策,这类学生要求回津升学者,可以在户口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中考报名手续。
河东区中招办及指定的后续手续办理学校,只为报考者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提供服务,不是转学到该学校。报考者学籍仍然在现学籍所在学校,九年级全程学习仍在该生现学籍校完成,初中毕业证和初中毕业生档案均由该生现学籍校提供。
此类学生的中考报名工作继续按照报考者自主网上录入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表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
一、自主网上录入信息的相关要求
自主网上录入信息时间:12月15日——12月20日
1.考生登录注意:每个身份证号码只能进行一次注册,注册后产生的预报名号为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的唯一用户名,注册成功后弹出的对话框是显示预报名号的唯一窗口,必须谨慎操作,牢记预报名号和密码。
2.根据提示,请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输入完毕点击“提交”,弹出“录入报名信息成功”信息框方为预报名成功。其中特别提示如下几点:
①“预报名号”为考生已经参与网上报名的唯一凭证,请考生牢记,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该号;
②“报名单位”必须为“河东区中招办”;
③“班级”填写(1)班;
④“学籍号”必须填写19位的全国统一学籍号;
⑤“八年级考生号”,凡在津参加了地理生物考查的,填写参加考试时准考证上的10位考生号,没参加过的不填;
⑥“户籍所在地”“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项,考生须按本人天津户口册(含蓝印户口册)首页上的内容详细填写,地址须填写到“XX派出所”和“XX小区楼门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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