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宣告破产后处理债务的方法是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普通债权按照比例分配,其法律后果是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由清算组接管、对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一、企业宣布破产后怎么处理债务
企业宣告破产后处理债务的方法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
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有以下方面: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三、公司宣布破产的条件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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