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泛指的是全体业主。举例来说,有堵非承重墙你打算敲掉,那必须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若这堵墙是只在你的产权范围内和你邻居的产权范围内,那你的邻居即为有厉害关系的业主。若这堵墙涉及到外墙,这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就包括全体业主,因为外墙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公共所有。而且根据物业合同,公共区域管理为物业企业或业主大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包括有此。
住改非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
所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法律规定,可以确定在住宅小区内,如果企业想利用住宅作为企业的营业场所所在地,必须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尤其是相邻邻居的同意,才可以改变住宅房屋的用途。
同时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如果企业是利用住宅作为企业登记注册地的话,工商部门也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的书面凭证,才可以为其登记注册。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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