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只有发行了股票才能叫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否进行股东变更
在我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可以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当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前面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公司能卖股权吗
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形式进行融资,但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上市公司不得通过公开广告、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否则构成非法发行股票。向特定个人宣传公司并邀请其对公司进行投资是合法的,但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卖股权,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50人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股票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均属于非法发行股票。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三、股权分配有什么方式
股权分配有种三种分配方式:平均分配、绝对控制、差异化分配股权。
1、股权平均分配意见不统一时决策效率低,优点就是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2、绝对控制优点在于决策高效,风险比其他两种方法更大;
3、差异化分配股权结合两种方法优点,目前市场普遍采用这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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