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流程如下:1、确定管辖权的法院;2、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起草起诉状;3、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等待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一、车祸对方受伤不予赔偿怎么办
车祸受伤对方不赔偿,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要求对方赔偿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离婚诉讼程序和管辖
诉讼离婚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离婚诉讼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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