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5日召开的大城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部署动员会上了解到,我县已启动城乡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工作。县委书记侯贵松要求,要通过这次修编,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抓好落实,为大城今后发展奠定基础。
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什么
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
(一)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二)使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使用荒山、荒坡、废弃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宅基地的确定在当代的中国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目前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必须要坚决的贯彻一宅一户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对于农村的村民来说,一个家庭只能够拥有一户住宅,这是为了保证住房方面的需求,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有限制性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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