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年零3个月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在工作满一年后,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发放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辞退补偿金。
倘若解约决定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则需按照相关法规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反之,若系员工自身申请离职,则无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对于工作年限达到1年零5个月的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自己的工资还是当地标准工资
关于企业解雇员工所涉及的赔偿问题,其补偿金额将依据员工的实际薪资水平来确定。
第二点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辞退劳动者,那么他们应当根据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十二个月内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这一赔偿的计算和付出。
而对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事业单位的任职年限,每满一年便会支付一个月的相应工资进行补偿。
若用人单位无缘由地辞退劳动者,那么他们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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