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离婚协定事宜。
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要求双方必须共同起草并签订一份详尽的书面离婚协议,需明确表示他们均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家庭财产及债务的分配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2)提交申请及等待审批。
男女双方需按照规定准备以下必要资料,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1、本人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文件;
2、结婚证书原件;
3、由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二寸非制服近照各两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