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当天可以办理完毕。办理死亡人口注销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二)死者的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因入伍、出国、逮捕、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随时办理。
注销户口恢复办法有哪些
注销户口恢复办法:1、被逮捕、判刑的,当事日恩可待恢复人身自由后,凭羁押单位出具的证明,返乡申请恢复;2、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可以申请恢复;3、注销户口恢复的其他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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