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无劳动能力认定?
时间:2023-03-16 16:40:26 47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是:

1、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无劳动能力。

2、肺癌除原位癌外。

3、消化道、乳腺、泌尿、妇科、五官科等系统的恶性肿瘤分期为二期以上的。

4、甲状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肿瘤分期不能确定的其他恶性肿瘤有转移或复发的。

5、对心血管疾病和冠心病患者而言,将以治疗后是否遗留症状、是否完全重建和是否发生再狭窄作为判定基准。

一、哪些病能二次报销

经过了国家认证的疾病才可进行二次报销。比如国家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结肠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了大病医保范围。

二、有底保的农村户手术住院能报销医疗百分之多少

1、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2、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3、大病报销: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

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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