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最高院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是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由最高院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再审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满足特定条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一、刑事申诉律师应注意的问题
刑事申诉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诉人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4.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二、刑事申诉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申诉的时效规定如下: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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