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拒绝承认清偿的效力时,债务人应予以证明:
(一)明确公司债务的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当事人对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应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具体的举证责任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进行分配:
1、由债务人进行举证的情形。这时公司债务清偿后最常见的情形,收到债款的一方出具收条或者财务专用发票,写明具体的事由、款项,然后由债务人保存,债务人主张债款清偿的,应当出具该证明。
2、由债权人举证的情形。破产债权中,债权人想从破产财产中取得自己的债权,必须证明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之后才能依合同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提出诉讼请求。
(二)保存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口说无凭,即使是熟人,也应该在借款或收款中出具收条或者借条,没事当然好,发生纠纷了,这种书面证据会起很大的作用。
一、以收条主张借款关系,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能。法律对借贷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借条才能反映借贷关系,而收条只是反映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借条与收条虽然都是法律凭证,都反映了当事入之间一定的经济关系,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证明经济、事务往来的真实情况,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后订立的条文。但两者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一、两种文书的法律基础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借贷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是由债权人支付钱款所引起的。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它是由送交人送交接收入财产的行为收起的。二、两种文书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明确反映了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借贷关系,收条在法律上通常是履行义务的凭证,接收人出具收条,只表明送交人完成了基于法律或双方约定的义务。
二、借条丢了怎么还钱?
还钱时对方借条丢了,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者其他书面还款证明,证明债务人已经偿还完毕全部债务。如果日后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未还清欠款提起诉讼的,债务人可以以此为证据证明自己还清了借款;在债务人提供证据证明还清欠款后,债权人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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