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人逐渐接受了这一观念:总有一天,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等名词及其所代表的医疗制度将成为历史。今年,国务院决心缩短这一历史进程。已经确定的时间表是,用一九九九年一年的时间,初步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最终使全体城镇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
国家为什么要如此迫切地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让我们看看已经实行了四十余年的原有城镇职工医疗制度。
新中国的干部职工是自五十年代起开始享受免费医疗性质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那时,人们已经习惯的看病自己不花一分钱的国家福利制度。三十年间,这一医疗制度较好地完成了保障职工健康和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任务。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这一制度渐渐开始显现其局限性。可以看到的现象是,一些国有困难企业职工拿着大把报销条长期领不到现金,一些经济困难地区的职工教师一年只有几十元的医药费限额,而少数人却动辄开出几百上千元的药品甚至开出日用百货全额报销。在有些地区,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实际上已经难以维持,大批干部职工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在社会经济改革的深化过程中,原有医疗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摆脱困境,就要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等工程,这其中的每一项改革的关键都是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问题。通过几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代医疗保险制度的缺席,就成了目前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障碍。再看非国有经济,目前,我国非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已相当于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么一大批劳动者没有基本医疗保障,无疑就意味着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社会公平得不能到合理体现,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已受到相当大的制约。
原有医疗制度在保障职工健康和支持改革方面,如职工医疗费用为七百七十三点七亿元,比改革初期的一九七八年增加了二十八倍,年递增百分之十九,而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只不过增加了六点六倍,年递增百分之十一,这一增长幅度显然已非国家和企业所能承受。就在大批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的同时,由于医患双方缺乏有效制约机制而产生的浪费现象却大量存在。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占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不堪重负,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医疗制度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待业和不同单位间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异过大,苦乐不均,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窄,改革开放以后的发展起来的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这多、快、低、窄四大弊端已严重制约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度。吴*国副总理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立即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说起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人们或许会产生这样的疑虑:这几年不是一直在改吗?到底要改成什么样?的确,近几年,城镇职工大多经历不同形式的医改,全国在很大范围内实行了医疗费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办法,有的单位门诊发给一定补贴,节余归已,超额部分个人负担一定比例;有的单位规定职工看病不报销门诊费用;还有的单位要求职工个人负担一部分住院费用。此后,全国又陆续开展了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公费医疗药物报销目录的制定和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措施的实施,对职工医疗也已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然而,这些改革的出发点大都是针对免费医疗造成的浪费问题,期待通过一些手段使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受益者和提供者约束自己的就医和医疗行为,还未能触及到医疗保障制度本身,更不可能解决体制滞后的根本问题。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要的医疗保障制度究竟是什么?有关研究人员以简洁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其剪影:要能促进卫生保健的社会公平,即所有职工应有同等的机会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及有同等的机会达到尽可能高的健康水平;要有广泛的覆盖率,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就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要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即筹资各方能承受、医疗保障制度能支付得起、医疗保险提供方能提供的适宜的医疗技术与药品;要使劳动者具有个人健康投入意识,并能养活和杜绝医疗保险服务的过度利用和浪费;要有助于提高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最需要的和成本效益高的领域和活动中;要有可持续性,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增进职工健康。而要达到上述目标,就需要明确政府和单位、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加强社会人员的互助共济,并建立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
从一九九四年起,为探索建立新型医疗保障制度之路,国务院在镇江市和九江市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至去年底,扩大试点城市已有近四十个启动。虽然各地筹资水平不同,具体动作方式各异,但已初步达到了共同的改革成果: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有所遏制,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区域卫生规划得到促进。同时,大范围推广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充分暴露。由此,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国务院确定:在全国全面实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可以肯定的是,尽管困难重重,任务艰巨,对中国的城镇职工来说,一个公平、高效的新型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已指日可待,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体制正在一步步远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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