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其生时拥有对自身财产进行任意处置的自由,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他们在父母离世之后自然而然地享有财产继承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相关法规,每位公民在去世之前都可以通过立下有效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其个人财产,以选定其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几位进行继承,或者直接捐献给国家、社会团体,甚至是其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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