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多事之秋。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出现房闹现象,这都是房价下跌惹的祸。
不过法律专家表示,对于处于弱势一方的购房者来说,通过房闹方式或许能够给自己争取到一些补偿,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式不符合当下提倡的契约精神,并非明智之举。必须承认的是,即使开发商做出让步,但购房者争取到的利益,也极为有限,更何况,有许多理由让开发商对房闹现象置之不理。
当然,如果单纯从控制风险角度出发,购房者可以跟开发商事先签订保价条款,或者约定自己可以承受的违约责任以防万一。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签订上述条款时,也要考虑开发商的利益。
调低房价老业主不满
近期,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业主大闹售楼处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降价促销,引发前期业主不满。业主对开发商降价感到不满。不过在开发商看来,业主退房或者补偿差价的要求,却显得有些无厘头。
房闹不符契约精神
业主发泄不满,围攻开发商,被称之为房闹。
作为利益主体,老业主因为开发商的降价促销行为,而使得自己的财产出现账面上的损失,因此开始跟开发商闹得不可开交,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差价补偿,这便是所谓的房闹。但法律专家表示,房闹与现代社会的契约精神不符。
提前约定降低风险
当然,为了降低降价带来的资产价值缩水风险,业主可提前约定退房条件。
诚然,对于业主来说,谁也不希望自己刚买好房,就因为价格下跌而导致价值缩水。更为主要的是,面对房价高企的现状,价格下跌,意味着自身多花了一笔冤枉钱,动辄几十万元,这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自然难以承受。对此,专业人士建议购房者可以采用相应措施来规避这种风险。
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办法可以采用:
其一是要求开发商在某个特定时期内进行保价。也就是说,可以跟开发商事先约定,在购房之后的一年甚至两年时间内,只要同等品质的物业价格出现下跌情形,便可根据事先签订的保价协议来解决出现的问题。
还有另外一种保价方式,即房价降幅超过某标准,如10%,便可要求开发商补偿差价。这种方式对开发商来说,易于接受,如北京京贸国际城,在今年初第一次降价之后,便允诺对老业主进行补偿。
其二是约定违约责任。比如双方约定,以总房价的5%作为违约金,因此一旦房价跌幅超过5%,购房者可以选择终止买卖行为,因为相比较履行合同来说,终止买卖可以防止自己承担更大的损失,两害相较取其轻,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对自己更有利的选择。当然,这种方式是对等的,如果房价涨幅超过5%对开发商有利时,他们也有可能会选择违约,或者要求购房者加价,因此选择这种保价办法时,购房者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