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如果前夫不让探望孩子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身的探视权。具体而言,探视权就算离婚了依然是享有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因此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来维权。
起诉离婚时女方可以不让探望孩子吗
起诉离婚时女方不可以不让探望孩子。起诉离婚时,夫妻关系尚未解除,有权探望孩子。即使离婚后,法律也赋予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探望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5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