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如果约定不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谈判。双方一开始就本着诚信的原则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如果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可以尝试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可能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一方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可提供银行转账证明、房地产交易完税证明等。
(2)提供物证。房屋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可以提供该房屋在交易中的位置。
(3)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要求其作证等。
另外,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否则不利于债权人权利的维护。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找谁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时常出现的纠纷,都是有办法解决的。如若房屋售卖人故意隐瞒事实,买受人可请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并且要求返还定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开发商采取欺诈的方式来交付房屋的,是侵犯了购房人的知情选择权,开发商应该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买受人要付清所有的合同价款,出卖人才能履行交房义务的,那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不构成违约。合同中约定由仲裁机构解决争端,并对仲裁解决约定明确的,即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7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