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加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并批准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提交材料
1、现场结算:参保人参保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2、零星报销:参保人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失业的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现场结算:医院门诊特定病种结算窗口办理结算
2、零星报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1、市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所属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1、医院前台:周一至周六24小时;
2、零星报销: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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