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可以,但是有期限限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认为其伤残情况有变化,可以申请再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的是,这里进行的不是工伤认定而是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工伤认定是在工伤事故发生时所作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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