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篇对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有法院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规定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则不能请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