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医生将依据病人的具体病状,出具相应的休息证明书;接着,患者须手持病历(或健康状况记录册)以及已经获得的休假证明,前往指定的专科分诊区,由护士对上述证件进行严格的审核与验证,确认无误之后再加盖上专属的“专科标记章”。
完成这一步骤之后,患者便可携带已经加盖了专科标记章的休假证明书,前往下位于门诊大楼一层的咨询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申请加盖“休假证明章”。
针对紧急情况下所开具的休假证明书,则需要在急诊科的分诊柜台进行盖章认证操作;对于感染性疾病科开出的休假证明书而言,也必须按照规定在该科室进行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并没有补开休假证明书的服务项目,所有的休假日期都需从实际请假当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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