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德办发〔2001〕76号);
2、《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有关规定的通知(德劳社〔2005〕12号;
3、《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重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的通知(德劳社险〔2008〕32号)。
二、、申请范围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参保人员,一次性住院费用中符合报销范围并超过上年德阳市职工平均工资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三、申报材料
㈠《德阳市补充医疗保险单(办法一);
㈡住院医疗费收据发票(可用复印件);
(三)出院病情证明书证;
(四)个人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或复式处方;
(五)本人银行帐户、帐号及委托拨付申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受理:经初审确认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备合格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现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对属于受理范围,但申报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按一次性告知规定告知应补齐的资料名称和合格材料的要求。
(二)审核费用:根据政策规定对申报费用进行审核,录入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审核系统,审核结果制作出《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费用报销表。
(三)确认审批: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对《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结算单进行复审确认和审批签字。编制《德阳市医疗保险局x年x月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一费用结算支付计划,经审计稽核科审核复查,报局长签字批准。
㈣拨付费用:由财务科按计划拨付给享受人员委托申请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限:即到即办,30日内拨款到帐。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承办科室:德阳市医保局特殊疾病医疗科
地址电话:劳动大厦一楼医保大厅2501622
投诉电话: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2502960
网址:德阳市劳动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scdy.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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