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赔偿标准具体的如下:
首先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1、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其起付标准为规定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及以后各次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2、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倍左右计算,并随缴费基数一并调整。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执行。其次是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另外,如果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公立中蒙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降低50%。
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保险赔付办法
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
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0.8。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0.82。
全文6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