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购房人可以单方面的办理过户登记,但是买卖合同需要备案。依据法律的规定应该要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就应该要提交已经登记的买卖合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该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出卖人提供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根据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继承房屋公证后要如何过户
继承房屋公证后应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2、若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遗嘱人住地办理;
3、公证员受理遗嘱公证申请后,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资料;
4、审查合格后,公证员让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员颁发公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全文6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