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辞职应当遵循的程序及规定有哪些
员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辞职:
1.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
3.办理离职工资结算手续;
4.办理离职证明;
5.办理离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遭遇辞职不让走应当如何维持自己的利益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1.协商进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三、在单位辞职后个人怎样缴纳社保
在单位辞职后个人缴纳社保的方式如下:
1.辞职后原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新用人单位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法;
2.劳动者未找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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