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时,依法规定首先应由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程度范围内进行赔付。若在此基础上仍有款项未能得到补偿,则需由该车辆驾驶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数项:
第二百四十二条明确指出,被执行人如未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尽义务,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查清被执行人在该期限段内的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全部资产状况。
同时,人民法院亦可根据特定的实际情况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处理被执行人的资产。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人民法院针对上述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行为,所处理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被执行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范畴。在作出相关财产处理决定后,法院需要同步出具裁定文书,并向相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确保各单位均能积极配合履行这些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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