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离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离职有没有补偿,要看情况而定。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过错主要包括: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劳动者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劳动者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劳动者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劳动者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劳动者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劳动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劳动者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有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
2.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劳动者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劳动者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劳动者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就业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问题。竞业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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