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实现绿色奥运的目标,积极响应市政协“垃圾分类处理、建设绿色北京”的倡议,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治理白皮书》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促使广大业主了解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垃圾分类好习惯,改变生存大环境”的理念,逐步养成文明良好的生活习惯;将垃圾分类全面引入物业服务之中,加大垃圾分类收集力度,全市年内推出10个垃圾分类示范企业、50个示范住宅小区、50个示范大厦,推进文明、环保、清洁、宜居城市的建设进程。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08年是奥运之年,要以“绿色奥运”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区市政管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达到一级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实行垃圾分类;要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引导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有条件的企业可拓宽服务领域,实现垃圾收集、运转的全过程经营。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注意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宣传,发动和吸引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生活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6月30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配合相关部门掌握辖区内物业项目垃圾分类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研究,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垃圾分类工作,邀请有关部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的作用,开展对物业项目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的专题培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制定本企业所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日-10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业主提高环保意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到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
(三)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物业项目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对该项工作中表现优秀企业、优秀项目及项目负责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组织保障
建立“市区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市建委物业处负责协调组织,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技术指导并督促会员单位开展工作,定期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参考标准
依照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的要求,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类方法:住宅小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三类;大厦一般可分可回收物、其他两类。
二、投放地点:便于业主投放垃圾,且不妨碍交通,便于垃圾收集和清运的地点,如楼门前空地、办公楼层专用场所等。
三、收集容器:选用符合市市政管委公布的统一样式和颜色的收集容器。
四、分类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要求执行。
五、收集及运输要求:1、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2、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3、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收集的方式,应在垃圾收集容器中内放置垃圾袋,通过保洁员密闭分类收集;4、及时清运,协作做好垃圾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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