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撤销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欺诈订立合同撤销期限
欺诈订立合同的撤销期限是一年。当事人可以在知道受欺诈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无效。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欺诈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欺诈订立合同有三方面的法律后果,即产生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和犯罪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2.违法行政责任。合同欺诈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要承担一定的惩罚性经济义务,通过经济惩罚强制教化,不仅如此,对严重违法的要吊销营业执照,实行市场禁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
3.犯罪刑事责任。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8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