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预告登记怎样收费的
办理预告登记的收费是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以此对抗第三人,维护准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办理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三、预告登记证办理流程
预告登记证办理流程:
1.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2.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
3.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n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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