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一、辱骂构成侮辱吗
并不一定。一般要侵犯到对方的人格名誉等情况。如果说辱骂他人的话,一般情况是可以构成侮辱的,但是这个还需要看对方侮辱的程度,如果只是骂几句难听的话的话,是不会按照侮辱的相应处罚来进行的。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二、损坏名誉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侮辱罪立案标准:涉嫌以暴力或者别的方式公开侮辱别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别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立案追究。损害名誉的行为一般为侮辱罪和诽谤罪,刑法中没有损害名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罪名,即侮辱罪和诽谤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开进行的,后者是指故意捏造和传播虚构的事实。但认定两者罪的关键是情节达到严重标准。反而不认为构成罪。
三、公然辱骂他人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尚未出台专门规定辱骂他人的司法解释,辱骂他人在刑法中有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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