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是目前公司普遍使用的信用促销手段,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大、帐龄老化、坏账比率大。由于我国企业信用观念较差,财务管理水平较低等原因,绝大部分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还是基本上是简单的“收账”管理,根本不存在制定详细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日常发生额的监督和控制;采取严格的逾期账款收回措施这一系列事前预防、事中监督控制和事后严格收回的科学的、系统的管理办法。
一、保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保理合同的意思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然后由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保理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业务类型、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二、债权人转让有哪些类型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
三、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四、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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