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诽谤罪的法定追诉时效通常为两年。然而,若此种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在法定追诉时效期间持续进行诽谤活动,公安机关有权对此类案件展开立案调查。关于这一期限的计算方式,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若诽谤行为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对他人名誉产生了严重影响,即便超过两年的法定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仍然有权力依法追究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