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在异地应该如何确认管辖权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选择起诉离婚的要本人去吗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出庭,也有不需要本人亲自去的情形,如下:
1.诉讼离婚原则上需要本人出庭,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的也可以由监护人代其出庭。
2.离婚案件除了当事人双方到庭的话,有时候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到庭,如果其中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是必须到庭的。
3.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对下落不明的那个人,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
三、外地的离婚手续怎么办
外地离婚可分为同意协议离婚和不同意协议离婚者两种: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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