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扭送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一、共同犯罪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1)实行犯的自首。实行犯有单独实行与共同实行之分.单独实行犯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人去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则可能是教唆犯或者是帮助犯.因此,单独实行犯自首,不仅要供述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还要交代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犯罪行为。否则这种交待就是不彻底、不如实的,就不能构成自首。共同实行犯,是指共同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在共同实行犯的情况下,由于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某一犯罪行为,因而其中一个实行犯的自首,在交代本人罪行的时候,必然要将其他实行犯的犯罪行为予以供述。否则,只供述本人的犯罪行为,对共同实施犯罪的其他实行犯的犯罪行为不作供述,甚至大包大揽,包庇他人,不能认定为自首。(2)组织犯的自首。组织犯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一般成员的犯罪行为都是在组织犯的安排、指派下实施的。因此,组织犯的自首必然要供述在其组织、策划、指挥下的犯罪集团一般成员的犯罪行为。(3)教唆犯的自首。教唆犯是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正是在教唆犯的唆使下产生的。因此,教唆犯的自首,在供述本人的教唆犯罪行为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一并交待被教唆人在其教唆下所实施的犯罪。(4)帮助犯的自首。帮助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其特点是本人并不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是为他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帮助犯的自首,在交待本人帮助他人犯罪的事实上的时候,同样也必然会供述被帮助人的犯罪。
二、盗窃自首是否会进行减刑
盗窃自首,可以减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必须要注意的是:第一,投案人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第二,投案人必须如实地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第三,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三、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交代犯罪是否构成自首
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交代犯罪构成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经司法机关盘问教育主动交待罪行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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