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号和打印的票号不一样,必须作废。具体如下:
1、当开票软件内的发票号码,即机打号码,与纸质发票号码不一致时,视同发票错误,必须进行作废处理,再重新开具发票;
2、比如,企业在开票软件中开具发票时,机内发票号码为100号,开具完成后,打印纸质发票时,没有正确对应发票号码,导致将发票打印在纸质发票101号上;
3、这时,纸质发票101号就属于错误发票,需要进行作废。作废时,先在纸质发票101上加盖作废标识,同时,必须在开票软件中将101号发票同时进行作废。最终确保开票软件中的作废发票与纸质作废发票保持一致;
4、重新对应纸质发票,将开票软件中的发票100号正确对应纸质发票100号,进行打印;
5、如果发票已经交到对方,那么必须将发票全部联次取回,当月发票如上所述进行作废,跨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购房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1、在发票的部位不同。发票代码显示在发票的左上方,发票号码在发票的右上方。2、编码不同。发票号码一般是8位,但是在网上查询发票真伪时,一般要在发票号码前面输入信息码或发票代码。普通发票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发票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国地税代码,第2位~第5位为行政区域代码,第6位、第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行业代码,第9位~第12位为发票种类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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