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地方,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委托地方法院代理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从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予执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回转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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