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建拆除一般要走多久程序完成
违建拆除一般要走6个月的程序完成,具体如下: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对违章建筑进行听证,通知被拆除人限期拆除,听证通过后逾期未拆的,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可见,强行拆除是当事人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同时又不自行拆除时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二、拆除违建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违章建筑被拆迁要补偿吗
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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