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地标粤通卡用户:
我省纳入全国ETC联网区域之后,广东地方标准(下称“地标”)粤通卡已不符合国家高速公路ETC联网收费应用标准。自2014年4月起,我司多次延长地标粤通卡升级期限,以保证地标粤通卡用户顺利升级。为适应推进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工作要求,我司定于2016年11月15日起不再为地标粤通卡提供各项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司自2016年8月15日起提供的地标粤通卡免费升级为国标粤通卡的换卡服务,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我司自2014年4月28日启动的地标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国标化免费升级活动,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请尚未升级的地标粤通卡用户务必依照本公告的指引尽早完成国标化升级,以免影响使用。
特此公告
**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车主办事
办理条件
地标粤通卡(单卡)用户,具体为2014年4月以前发行的储值卡、记账卡、中*油联名卡及其他类型的地标粤通卡,银行联名卡除外。
办理时间
自2016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止。
办理地点
客服中心各营业部辖下营业网点,包括中心营业厅、市区服务点及高速公路办卡点,各办理点地址、联系方式与营业时间详询96533。
办理手续
办理产品升级时,用户须将地标粤通卡(单卡)带往办理地点作为升级凭据。
①单位用户
单位用户可凭粤通卡密码+行驶证原件前往办理;
或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其中之一,加上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未绑定粤通卡)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②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可凭身份证或粤通卡密码、车辆行驶证原件(未绑定粤通卡)前往办理升级业务。
备注:如车主与持卡人非同一名称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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