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和公司设立协议有何区别?
时间:2023-02-04 18:48:26 1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有:一是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二是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公司设立协议仅对签订协议的发起人有约束力。

一、是否违法我国公司同股不同权违法吗

按照相关规定,同股不同权在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合法的,应当符合在公司设立的股东协议明确陈述。

1、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的约定形式,应当在公司设立的股东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必要时可以写入公司章程。

2、只有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的约定才有效。

二、注册公司的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地位是什么样的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所处的地位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

先从发起人作为个人来说,其法律地位表现在发起人之间的关系中。数个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结合在一起。

他们为设立公司往往要签订设立公司协议。各发起人基于设立公司协议,制订公司章程,履行其他义务。

发起人签订的设立公司的协议,从性质是讲属于民法的合伙合同。所以,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

从发起人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其法律地位表现在发起人与设立中公司的关系中。每个发起人,都是设立中公司原始组成人员。

设立中的公司是无权利能力社团。发起人作为整体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对外代表设立中的公司,对内履行设立义务。

当公司设立不能时,设立中公司消失,对设立公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当然要由全体发起人按照合伙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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