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五证,具体指的是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这两个文件是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这二者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还有一个就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市建委核发的。
“五证”应该怎么看待?
一句话,“五证”缺一不可,但对于实际情况中来说,购房者着重应该看待这其中的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要开发商的这两个证件齐全了,合法了,原则上房屋就不存在问题了。最好要求开发商出示原件,还有就是预售证一定要看清预售的范围,确保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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