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社厅2011年新农保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靖江市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原有参保缴费政府补贴办法,建立多缴多得的补贴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办法规定在原规定个人缴费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农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具体补贴办法为:参保人员每年缴纳300元,市财政补贴40元;参保人员每年缴纳500元,市财政补贴60元;参保人员每年缴纳800元,市财政补贴80元;参保人员每年缴纳1000元,市财政补贴100元;参保人员每年缴纳1200元,市财政补贴120元;参保人员每年缴纳1500元以上,市财政补贴150元。二级以上重残及低保等特困参保人员,市财政每年补贴标准为100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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