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所需材料是什么?
时间:2023-07-07 08:22:51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级的分局办理。

2、必须带户口本。有的地方为了验证身份,还需要带旧身份证,没身份证的工作证,学生证,结婚证或驾驶证等也行,具体问你户籍地公安机关。

3、先核实你的身份,给你打印一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上面签字,签字了就说明你认可自己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然后交费照相证。最后给你个领身份证的凭证,办好了身份证拿凭证来取新证。

身份证丢失还需要登报声明吗

身份证丢失不需要登报声明。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准备变更材料、本人户口簿、原身份证等;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补办的新身份证需要本人户口本、旧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并且需当事人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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