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睡觉不戴手铐。死刑犯也是有一定尊严的,所以对于死刑犯必须佩戴的脚镣,重量一般不到五公斤,这样可以很好地限制死刑犯的活动轨迹。死刑犯佩戴手铐和脚镣,最主要的目的是一种象征意义和协助狱警管理的作用。死刑犯一般不在监狱服刑,是在公安局看守所关押,等待枪决时间。
一、律师为什么要帮死刑犯辩护
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刑,是法律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它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犯则是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我国,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
2、死刑犯,是法院依法律为准绳,以罪犯嫌疑人的所犯下的罪行证据剥夺了他的生命权。但是,夺取的只是他的生命权,他还应该拥有其他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执行前不许对死刑犯进行虐待)、申诉控告检举立功权、遗产继承和处理权、会见亲友权、尸体器官处理权、生活保障权、被执行人道权等。
3、为死刑犯进行辩护的意义:除了保障死刑犯生命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法律的公正,从犯罪原因来分析,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一般而言,犯罪的发生,是个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强调死刑犯的权利,反映了犯罪的一种社会责任。也表明社会应承担一定的义务。不少死刑犯的犯罪,除了自身原因外,也是多种客观社会条件产生的结果,如制度的不健全、经济的贫困、失业、教育的缺乏等等。不能把死刑犯的犯罪行为全都归为犯罪人个人。依此观之,人道地对待死刑犯,保障其应得之权利,也是社会对自身缺陷的一种反省。
4、防止冤假错案:确实的给死刑犯嫌疑人提供辩护,保障公诉与审判的正确性,防止造成冤假错案。
二、注射死刑的主要特点
1、操作简易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2、较安全
主要体现为药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现为注射即要求被执行者心脏永远停止,不能出现心跳再次恢复的情况,这样不会给被执行者带来巨大痛苦。无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3、无污染
尸体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注射采用的药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多为低毒药品,因此,对于有天葬和水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处理尸体时不会对动物或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4、无压力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则可避免此问题。
5、人道化
在奴隶社会时期,无论是中国的菹醢、弃市、炮烙,
还是古巴比伦的焚刑、溺刑、刺刑,还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种,无不体现出极端的野蛮与残忍。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的执行方式。但由于注射执行还要进行药物研制、加强场所建设、进行人员培训,普及使用还需要一个过程,枪决方式还在许多地方存在和使用着。随着中国刑罚执行方式的发展进步,枪决最终是要被更文明的注射执行方式取代的。
三、死刑犯是否需要付子弹钱
死刑犯不需要付子弹钱。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子弹是不需要他们自己花钱买的,子弹本身就不贵,价格低廉,加上国家给每一位死刑犯补贴700元人民币,这其中包括了灵运费、抬尸费,火化费、射击费、讣告费,也可以满足其心愿,比如吃点好的,化妆打扮,保证他们生而为人最后的尊严,尽可能满足合理的需求,真正做到了人性化。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