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立遗嘱是法律事件吗
立遗嘱不是法律事件。立遗嘱是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类,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而且法律行为以意思表达为要素。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个人财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指定,个人财产也可以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遗嘱和遗赠有哪些不同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