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审计情况看,虽然政府投资额在增加,但部分投资的预期效益没有达到预期水平,部分项目出现严重亏损和浪费,大大降低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笔者认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应把好“五关”。首先,要做好投资决策。规范重大项目决策对项目效率具有决定性意义,是节约建设投资、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的前提。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投资和基础设施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审查项目决策和项目审批程序,防止违反决策程序和擅自批准项目;检查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是否充分,是否有充分的科学依据,防止可行性论证向“适宜性论证”转变,增强建设项目的民主性,使建设项目决策公开透明,促进职能部门在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和决策程序。其次,要注意招投标。一方面,施工队伍的选择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建设投资的节约。一些项目在招投标中经常出现招投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的现象,分包、大包小包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审核过程中,要重点核查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并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确保选好最合格的施工队伍。另一方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中各种材料设备的采购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成本。审计期间,除对集中招标采购过程进行规范核查外,结合市场情况调查,重点检查所采购的物资设备是否处于当期最佳和最低市场,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法律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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