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求拿回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回就难了。如果有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不肯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欠款。
分手后能否索要分手费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以分手费的名义要求支付一定的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不需要忽视。
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对某些财产产生共同关系,所以有必要进行分割。
法院将支持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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